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是新时代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路径。十八大以来以来,我国积极推广舞台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虚拟技术、仿真技术、语言文字技术、声音技术、图形图像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和新材料技术,鼓励企业用现代科技创新激活传统文化行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随着4G技术全面普及和5G技术广泛应用,以及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混合现实技术(MR)、人工智能(AI)等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逐渐由依靠投资扩大产能和规模的外延式发展,迈入与文化科技、数字技术密切融合的内生性科技驱动发展阶段。 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核心是数字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作为国家数字发展整体性战略规划,明确提出了要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正处于加速阶段,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数字文化新业态在文化产业的收入占比保持较高速提升态势,已经从2019年的22.94%左右提升到2023年的40.45%。 按照新元智库的数据测算,至2035年,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在文化产业收入的占比将超过77%,增长空间潜力巨大。 抓住数字化的机遇才有未来,对于当前大多数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不足的城市来说,如何抓住这个机遇呢? 数字文化产业将保持较高速增长,文化产业结构深度变革中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文化新业态特征比较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占全部文化产业的比重为22.94%,到了2023年占比超过40%。
面向2035,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和重大变革,内容生产模式、传播模式和消费模式均将发生重大变化,数字文化新业态将进一步走向智能化、沉浸化、3D实时化、虚拟交互化,数字文化产业的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提升,在文化产业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面向2035,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增长将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形态从平面视频向3D虚拟影像演变催生出新兴内容创作生产者群体,形成庞大的新兴内容市场。 2、AIGC推动海量内容生产,成为新兴内容市场的核心支撑,产生巨大市场价值。 3、新兴交互设备和终端消费设备将从启动期走向普及期,带动巨大内容消费需求,并催生大量新型沉浸式消费体验。 4、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国际化进程持续,数字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等领域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新元智库对关键数字技术应用成熟度分析和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带动性分析,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增长作出如下预测: 1、2024年至2026年数字文化产业将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年度增长率将维持在2023年的态势,202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中文化新业态增长率为6.7%,2023年规模以上文化新业态增长率为15.3%,课题组预测2024年至2026年数字文化产业增长率约为平均8%左右。 2、2027年至2032年数字文化产业将有可能进入高速增长态势,2018年至2021年是我国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数字文化新业态高速增长期,文化新业态的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课题组认为2027年至2032年期间的数字文化产业增长态势有可能重现2018年至2021年的增长,年度平均增长率达到15%左右。 3、2033年至2035年将进入到相对成熟期,年度增长率将可能在8%左右。 以前面分析过的2022年度数字文化产业整体营收规模在67000亿元左右为基数,课题组对未来数字文化产业的营收规模预测如下: 1、2026年数字文化产业整体营收规模可能达到92841亿元。 2、2032年数字文化产业整体营收规模可能达到214746亿元。 3、2035年数字文化产业整体营收规模可能达到270519亿元。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度一季度文化及相关产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收增长率为4.0%,预计全年在5.0%左右。预测从现在至2026年,文化产业将保持在稳定增长态势,假设年度平均增长率为5%,2027年至2032年增长率上升到7%,2033年至2035年增长率为5%,则2035年文化产业整体营收规模将达到349483亿元。
表:数字文化产业营收规模预测表(2022至2035)
资料来源:新元智库课题组测算
按照上述推算,则2035年数字文化产业在文化产业的营收占比将超过77%。
图:数字文化产业营收规模预测走势图(2022至2035)
抢抓数字化机遇,二三四线城市如何做? 2020年新元智库开展的《数字文化产业30强城市比较分析》研究项目发现,30个城市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程度上存在巨大差异。北京、上海、杭州、深圳位列第一梯队,南京、厦门、西安、成都、广州,列为第二梯队。第三梯队主要包括天津、沈阳、苏州、常州、重庆等21个城市。 新元智库在之前《做大文化新业态是发展关键,二三四线城市如何做?》一文中,依据国家统计局的文化新业态在文化产业的营收占比,提出了另一个对城市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评价方式。 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新业态占全部文化产业的比重(40%)为依据,将城市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
新元智库认为,城市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包括五个部分: 1、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和数据要素开发 地方文化资源的数字化采集加工成为文化数据要素,成为地方优秀文化元素进入文化生产体系的生产要素,从国家层面上就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在地方层面上是文化要素数据库。 2、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生产 依托地方文化资源、旅游景区、城市风貌、风土人情创作生产数字文化内容,包括短视频、微短剧、网络电影等。部分城市依托人力资源可以开展网络游戏、数字音乐等领域的外包服务。中国地域广阔,不同地区地方文化各具特色,对其它地区的人们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在网络快速传播的时代,只要深具特色哪怕深山老林里的人、物、景也能有很好的流量和变现能力。 3、数字文化装备生产 依托地方原有制造业基础,转型数字文化装备生产,或利用一二线城市制造业产业转移机遇,引入其它地区文化装备制造企业。 4、打造数字文化消费体验场景 在旅游景区、商业街区、购物中心打造线下数字文化消费场景,如虚拟现实体验馆、数字沉浸式娱乐体验馆等,举办数字艺术展览。 5、数字营销与传播 基于互联网环境开展营销与传播,地方原有广告传媒类企业转型为数字营销与传播业务。 对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程度相对较弱的城市而言,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鼓励支持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生产:设立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生产 的专项扶持资金,以资助或奖励等形式支持本地文化企业制作短视频、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音乐。 2、鼓励引导传统广告传媒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引导传统广告传媒企业转型为微短剧传播、直播带货、短视频广告等网络营销传播模式。 3、引入和支持数字文化装备制造企业:利用本地现有或外地制造业产业外溢和转移机遇,发展数字文化装备制造业。对重大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